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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的一年又過去了,

2016年下定決心去馬階找了林時羽醫生看診,

但醫生請我減肥,

目前離醫生的標準體重還差了7kg,真的好難減肥啊,

2016年大姐告知他懷孕了已經八個月了 隔年一月就要生出來了,

這是她的第二胎小孩,

弟弟的女朋友也在2016年懷孕了,但因為還年輕才20歲而已,最後還是決定拿掉小孩,

當時有個念頭想說生下來給我養好了,但他們兩個還是決定了拿掉小孩,

2016年娘家的孕氣還真是望呢,

希望能帶點喜氣給我呢,

大姐至從知道懷孕了之後,常常在賴群組中分享他的孕事跟一些懷孕的問題,我心裡總是有點酸酸的,

當初媽咪有說還是大姐的小孩生下來給你養呢,但男方那邊說要這個小孩囉,

所以不是這麼容易的,還是自已努力的做小孩吧。


2017年還是要為了生小孩而努力,

2017年的第一天,公公告知我們老公的表侄兒要生小孩了,但表侄兒才14歲而已 ,跟本就沒辦法養小孩,

公公像是失心瘋一樣問我們要不要這個小孩,請他生下來後給我們扶養,就給我們養,不然小baby要送去孤兒院,

一直問我們想不想養,要的話他就跟老公的阿姨說,

當下真的很錯愕,老公就說那就帶回來養啊,如果他們不要養的話,送去孤兒院很可憐呢,

但~~不知是否沒有準備好嗎,竟然覺得一切來的太突然了,沒有開心的感覺,沒有心裡準備,跟本無法接受我兩的生活要多了一個小生命了,

因為沒小孩也這麼多年了,其實也習慣了,因為懷孕還有經過十個月的時間來適應,但如果小孩直接要送給我們養的話,就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呢,

而且我們有上網查了一些法規,不同輩是不能認養的呢,因為這個小孩,要叫老公阿伯,如果我們認養了他,他就跟他自已的爸爸同輩了,叫自已的爸爸表哥,真的很奇怪 ,所以民法規定是不能認養的,

而且認養的手續要上法院等等要半年的時間,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解決的呢,竟然要認養一定要合法認養才能保障我們的權益。

如果有一天原生父母想要小孩的時侯 至少有受到法律的保障呢,原生父母是帶不走小孩的,所以其實沒這麼簡單 ,並不是說小孩給你就可以了呢。

 

隔一天,婆婆就說他們兩個小孩決定要自已先養小孩,先養一個月如果不行在給我們,但一個月養了是有感情的,怎麼捨得給呢,最好是一出生就給我們帶走,但因為是男生,我和老公都覺得,男寶寶是不可能會給我們的啦,畢竟這個社會還是重男輕女的呢,而且大姑也很擔心怕會有很多的問題,婆婆也怕養一養到時小孩被帶走,所以一定要合法收養才可以,婆婆就說不然去孤兒院收養就好了,我又不是生不出小孩,而且我對我自已說過,我到了37歲如果真的生不出來我才考慮認養小孩呢,後來我們就跟婆婆說你跟阿姨說我們不要養了,請他們自已想辦法吧,請他們自已家人養吧。

收養親戚的小孩不是這麼的容易,問題真的很多,沒有這麼簡單呢,

不過老天爺在新年第一天給了我這個消息,是代表什麼呢??

大家有考慮過收養小孩嗎?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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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寶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